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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修订版)

发布者:艺术学院 [发表时间]:2020-10-15 [来源]: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

一、专业代码、名称

130401 美术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艺术素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美术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传承地方民族文化,能在相关领域从事创作、研究、教学和应用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毕业要求

本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美术学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定培养规格与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以下毕业要求:

1.素质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美术学专业学生的素质结构包括人文和科学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及劳动素质四个方面。

(1)人文和科学素质

学生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高雅的审美情趣,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应有的爱国主义情怀,注重人文素养、树立法治观念、公民意识和科学态度。

(2)专业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美术学专门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意识以及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3)身心素质

学生应具有健康的体魄,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以及社会人际关系。

(4)劳动素质

学生应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养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系统掌握与专业和职业相关的劳动技能,能够通过劳动实践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创业能力。

2.知识要求

美术学类专业学生应掌握本类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工具性知识以及与本类专业发展方向相关的交叉学科知识。

(1)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

基础理论知识包括美术史、美学、艺术理论、美术鉴赏等;专业技法技能知识包括造型学、色彩学、构图学、透视学、艺术人体解剖学、国画、油画、版画创作的技法理论与实践训练等。

(2)工具性知识

一定的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论文写作的知识。

(3)交叉学科知识

与本专业类密切相关的文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能力要求

美术学专业学生的能力结构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

(1)专业能力

关注本专业的历史和发展趋势,具有对于视觉文化发展前沿动态的把握能力;具备本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一定的造型能力,了解和掌握该专业创作技法和形式特征的基本能力;具备应用一定的美术学方法对美术现象开展研究、创作、鉴赏及评价的方法应用能力;具备以所掌握的美术学知识和技能为基础,开展一定的创作实践能力;能就适当的研究课题制定和执行研究计划,能开展一定的学术交流与团队合作,能比较完整地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习研究成果而具有的综合研究能力;具备一定的民族文化、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创新能力。

(2)综合能力

包括知识与信息的获取能力、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学生需要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文字沟通能力,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信息获取能力,较强的学习提高和知识转化与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探索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使素质、知识、能力三个培养规格获得完整提升,以适应地方社会经济文化艺术发展需要。

四、学制、毕业学分和授予学位

标准学制4年;学生应至少修满150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六、专业核心课程

素描基础、色彩静物、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人体Ⅰ、艺术学概论、美学原理、毕业创作等。

七、课程体系拓扑关系图

九、课程结构比例

该专业的必修课学分110分,占总学分73%;选修课学分40分,占总学分27%;实验实践学分96分,占总学分64%。

十二、修读要求或说明

1.本专业第1学期至第4学期为专业基础教学阶段,第5学期至第8学期为方向选修阶段,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质量,在基础教学阶段中学生人数达30人(含30人)以上,分为两组或两组以上开展教学。

2.本专业选修课程设置了国画、油画、版画三个方向,学生在完成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主干必修课程的同时必须选修其中一个方向,修读完所设方向选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选修方向所设置的课程第五学期以分组形式开展教学。

3.专业教育课程中技能课程考试以随堂考查方式进行。

4.毕业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到实践基地进行实习。

5.实践教育课程中的劳动教育课程,按照《普洱学院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6.实践教育课程中的课外与社会实践课程,按照《普洱学院课外与社会实践课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